
慧女士今年30周岁,有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补充投保了一份平安健康的“e生保长期医疗保险”,保费282元,保障1年,年年免赔额1万元,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100%赔付。
投保六个月后,慧女士体检时不幸被检查出患有甲状腺囊肿,治疗期间共花费保险合同报销范围内的治疗费8.8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万元,剩余部分6.8万元,保险公司在减去1万元免赔额后,100%赔付,保险公司赔付慧女士1.8万元保险金。
| 犹豫期 | 15天 |
| 等待期 | 90天 |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江苏、浙江、辽宁(除大连)、四川、苏州、河北、重庆、河南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在保险公司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 |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 如实告知 | 订立合同时,您应当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进行如实告知。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
| 费用扣除 | 解除合同:“平安e生保长期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犹豫期为15天。犹豫期内,您若提出解除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
| 退保损失 |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保险公司实收,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票获取:如您需要发票,可以关注“平安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公司官网http://health.pingan.com/申请获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您也可通过在线客服申请纸质发票,我们将为您安排快递邮寄。 |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等待期为90天,上年投保人员连续续保时无等待期。 |
其余须知:
| 主条款 | |
| 平安e生保长期个人住院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平安健康〔2020〕医疗保险036号/平保健发〔20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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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09-9366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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