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使用IE浏览器访问携保,部分功能将无法正常使用,请更换chrome或其他浏览器访问以获得最佳体验

服务热线

4006099366(境内)
+861089191673(境外)

安盛天平乐游全球(探亲版)境外旅游保险-短期计划  温馨计划

披露名:安盛天平乐游全球(探亲版)境外旅游保险
首期保费
续期保费
续期详情
保费

保障权益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佛山、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陕西、东莞、福建、内蒙古等地设有分公司。本产品由安盛天平面向全国销售。但对于安盛天平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若在非以上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保险须在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 保单服务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保单服务》(可点击查看)
  • 温馨提示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可点击查看)

其余须知:

  1. 1. 投/被保险人
    一、投保短期计划,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90周岁(含),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60天至17周岁。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证件:身份证、护照。
  2. 2. 保险期间
    一、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二、短期计划最长保障天数可选180天。
  3. 3. 保障国家/地区
    一、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计划或实际前往或途经缅甸、俄罗斯、乌克兰、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叙利亚、委内瑞拉、古巴、阿富汗、白俄罗斯、伊朗、朝鲜、尼泊尔,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二、本保险对于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以下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故不提供救援服务。1)亚洲:英属印度洋领地,Cocos Islands,东帝汶,朝鲜,缅甸,伊朗,叙利亚,阿富汗;2)欧洲:克里米亚地区和扎波里兹日亚、赫尔松、顿涅茨克和卢汉斯克人民地区、白俄罗斯、俄罗斯联邦;3)南美洲:委内瑞拉;4)非洲: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圣赫勒拿岛,西撒哈拉,利比亚,刚果(金),乍得,中非,科摩罗;5)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韦岛,圣诞岛,法属南部领地,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麦克罗尼西亚,瑙鲁,尼乌亚岛,皮特凯恩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汤加,图瓦卢,US Minor Outlying Islands,瓦努阿图,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6)南极洲。
    三、若您在旅游途中需要任何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24小时紧急援助热线:+86 021-61297926。另外,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www.axa.cn 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四、本保险单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地区出发全球范围内的海外旅行,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含格陵兰岛及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列支敦士登及克罗地亚等国家和地区。
    五、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出发,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本保险不承保外籍人士。
    六、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4. 4. 赔付比例及限额
    一、短期计划71周岁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和“医疗费用补偿(含门急诊及住院医疗)”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二、“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给付标准: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行业标准)所列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三、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5. 5. 保险责任及释义
    一、本产品仅承保出行目的为境外探亲的人群,理赔时需提供相关签证或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本保险保障项下的“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扩展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由被保险人合法拥有或租赁7座(含)及以下四轮机动车辆时遭受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故及残疾,在“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之上再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给付标准同“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
    三、本保单的“医疗费用补偿”保障可涵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或未向保险公司声明并由保险公司书面接受被保险人的既往身体状况、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6. 6. 费用补偿原则
    本保险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7. 7. 投保份数
    本产品每人仅限购买一份。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含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8. 8. 特别提示
    一、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本计划不承保前往现阶段已处于战争状态、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或在将来处于战争状态、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地区和国家的旅行者。
    二、本产品不承保以尼泊尔登山为出行目的的旅行。
    三、本保险不承保旅行社的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同一旅行社的旅客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且人数超过150人)。
  9. 9. 保险费支付
    本保险需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10. 10. 如实告知
    本人已经如实填报一切重要的有关资料,绝无隐瞒或保留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并同意将本投保单和声明作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本人所定合约的根据,并以保险条款为准。
  11. 11. 服务热线
    一、若您在旅游途中需要任何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24小时紧急援助热线:+86 021-61297926。
    二、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www.axa.cn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12. 12. 分支机构
    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福建、东莞、佛山、苏州设有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上海,所有理赔案件的申请需递交至上海理赔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
  13. 13. 保险合同的解除
    一、如投保短期计划,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保险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除保险期间为一年期的保单,一旦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将不予解除,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二、如投保全年保障计划,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保险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单,投保人可于本合同有效期内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本合同将于书面通知列明的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终止。退保时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天数,保险公司将按照同一保险计划项下的短期保障计划结算保费。
  14. 14. 本保险单、投保单/投保申请、保险条款、批单或备注(如有)及其他约定书(如有)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15. 15. 您可以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索取保险条款,或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险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16. 16. 投保人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可能导致本保险无效。重大事实是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或接受投保申请与否之事实。如果投保人不能确定某些事实是否属于应披露之重大事实,请予以披露。
  17. 17. 本保险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发票也以电子发票形式出具。您可以通过“安盛天平保险”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申请获取。电子发票是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如果您需要纸质版保单及发票,可以通过拨打95550转6联系保险公司,纸质版保单及发票顺丰到付,邮费需要您承担。
  18. 18. 请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19. 19. 保险人不应当被认为对下列情形提供任何保险保障或负责支付任何索赔或提供任何利益:如提供该任何保险保障、支付该任何索赔或者提供该任何利益会使保险人受到联合国决议或者中国、欧盟、英国或美国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或法规下的任何制裁、禁令或者限制。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09-9366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可以将所有资料拍照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单微服务”上传,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张先生,计划去日本旅行7天,出发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安盛天平乐游全球(探亲版)境外旅游保险-温馨计划,保费120元。张先生旅游期间因水土不服,导致发烧头晕,身体严重不适,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1万元,保险公司经核实,赔付张先生1万元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Q本产品是否可以承保出行申根国家?
A本产品可承保出行申根国家。
Q如何查询验证单?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访问安盛保险官网(任意时间)或拨打安盛客户服务热95550(周一到周五 9:00-17:30公众假期除外),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