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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责任保险-参展商/搭建商保险方案  基础保障

披露名:慧择展览会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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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的,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投保:在线投保——填写投保信息——核保通过并支付——查收保单。
    变更:若您需要批改保单,请联系客服:4006-099-366进行办理,请投保人(仅限投保人)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的扫描/拍照件,并填写客服发送的申请材料(需要投保人填写信息、签字确认后发送扫描/拍照件)。
    退保:如需在保单生效前退保,您可通过页面退保按钮进行线上操作;如需在保单生效后退保,请拨打太保产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转太保产险人工客服,或线下柜面进行办理;以上如需帮助,可联系客服进行协办。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保单生效日前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险费。
    保单生效日后申请退保,按照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退还部分保费,这会造成您的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投保成功后我们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您发送电子发票。也可拨打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95500-1-3申请开具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其余须知:

  1. 1. 本保单的承保区域应包括本次展览会场馆的全部工作及活动区域。
  2. 2. 参与在保单约定的承保区域或展位区域内进行展览工作的人员均属于被保险人雇请的工作人员的保障范围。
  3. 3. 本保单扩展承保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所雇请的非中国籍雇员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4. 4. 经双方同意,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指定民太安保险公估作为赔案的保险公估人,公估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5. 5. 附加条款:
    1、交叉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本保险单中,组成被保险人的每一方将被视为独立可分的单位。本附加险保障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本公司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的累计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包括特别标明的房东所有但由被保险人使用或控制下的家具、设备和相关附属品。
    如果存在全部或部分相同保险责任的其他保单,则本附加险在该保险责任范围内仅负责赔偿超出其他保单保额部分的金额,且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3、广告及装饰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4、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车辆在保单列明的营业场所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5、食品、饮料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其提供的食品、饮料掺有异物或有毒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上述责任的承担是以被保险人已克尽职责防止出售或提供任何不洁的或不符合人类食用标准的食品或饮料为前提。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本附加险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
  6. 6. 保险产品承保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及投诉方式,包括客服电话、在线服务访问方式、理赔争议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等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及投诉方式》
  7. 7. 太平洋产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请参见太平洋产险官网公开信息披露。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09-9366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可以将所有资料拍照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单微服务”上传,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李先生经营一家展馆,考虑到参展商和搭建商分风险,为展馆投保了一份展览会责任保险-参展商/搭建商保险方案。在一次搭建展馆中,工作人员小王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导致小王右腿骨折,花费意外医药费用3620元。保险公司经核实符合保险责任范围,赔付小王3620元。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可提供电子发票和专票(二者选其一)。
Q本产品提到的第三者是什么意思?
A第三者是指是指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佣工作人员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Q保单如何验证真伪?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投保成功后的次日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00或通过访问官网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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