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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星”体育运动专属保障  计划A

披露名:“未来星”体育运动专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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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保障权益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的地区购买的,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后续需亲临柜面办理的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2-25周岁。
  2. 2. 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3. 3. 本产品可承保非职业类体育竞赛活动。不承保职业运动员。
  4. 4. 支持当天投保生效,投保支付成功2小时后生效,保险期限截止当日24时。
  5. 5. 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只要符合投保规则即可,无其它特殊要求,但不承保回原国籍。
  6. 6. 承保范围:可承保以下体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舞蹈、轮滑、射击、射箭、冰壶、举重、艺术体操、曲棍球、手球、棒球、垒球、冰球、跆拳道、击剑、高尔夫、扁带运动及其他体育运动嘉年华的活动。
  7. 7. 本产品1-120天可选或全年保障,如投保全年保障,单次连续出行天数不超过30天.
  8. 8. 本保险计划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不包括在中国香港、台湾和澳门)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9. 9. 理赔时需要培训机构提供出险证明及培训机构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培训协议。
  10. 10.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11. 11. 本保险产品不承保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人数超过150人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业务)。
  12. 12. 若同一个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或户外运动自愿投保由本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多份综合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3. 13. 保单内容以最终收到的电子保单为准。
  14. 14. 本保险计划项下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九十日止。
  15. 15. 本保险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本投保人为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明确已获得监护人授权投保。如涉及投保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小于3000元(含)的理赔案件,理赔款可直接支付给投保人。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09-9366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可以将所有资料拍照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单微服务”上传,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
Q是否支持单位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产品?
A支持。
Q保单如何验证真伪?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投保成功后的次日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00或通过访问官网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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