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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带“乐游全球”境外旅行保障(互联网版)  黄金计划

披露名:史带“乐游全球”境外旅行保障(互联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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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投保须知

  • 重要提示
  • 承保机构
    本保险产品仅由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财险)承保,史带财险目前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除宁波市)开设了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目前史带财险部分业务无法在线完成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如您有相应需求, 可联系史带财险落地分支机构或线下合作机构的相关人员。如您所在地无史带财险分支机构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您可以拨打4009995507客服热线。
  •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其余须知:

  1. 1. 承保年龄为出生后30日至85周岁,以保单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为准。71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和“医疗费用保障”(包括疾病及意外医疗)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2. 2. 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3. 3. 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4. 4. 若被保险人在任意渠道投保由史带财险承保的多份“意外身故、伤残”、“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急性病身故”和“医疗费用”(不包括团体保险),则史带财险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5. 5. 在任何情况下,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前往或途径叙利亚、朝鲜、乌克兰、俄罗斯、古巴、伊朗、委内瑞拉、缅甸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6. 6. 若提供保险保障、赔付相关索赔或提供相关利益会使本保险公司面临联合国决议或欧盟、英国、美国或其他任何适用于本保险公司的司法管辖区的贸易或经济制裁、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制裁、禁止或限制,则本保险公司不予提供本保险合同下的任何索赔或提供任何利益。
  7. 7. 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三级医保定点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全部标准的医疗机构:1)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2)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3)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4)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本保单所指医疗机构不包括以下或类似的医疗机构:1) 精神病院;2) 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3) 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4)特需医疗部、外宾医疗部、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
  8. 8. 本保险可承保:海拔6000米以下的休闲旅游、远足徒步、登山运动、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定向运动、拓展活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越野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溯溪、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人工/自然场地攀岩及下降(对未经开发的纯野外场地以及徒手攀岩除外)、攀冰、滑雪运动;骑马游玩、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溪降、冲浪、浮潜。 不承保:海拔6000米以上的攀登、滑雪、高山滑翔、极地探险,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蹦极、自由式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无水下呼吸设备) 、赛车、跳伞、滑翔翼等高风险探险类活动。
  9. 9. 本保险计划不承保因下列原因支出的费用:受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指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 24 个月内:(1)被保险人已患有的疾病;(2)医生已建议被保险人接受医药治疗或提供医疗意见的疾病;或(3)被保险人已存在的且一个正常而审慎的人会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疗治疗的症状)及其并发症。
  10. 10. 本保险产品单次最长保险期间以保险计划列明为准,最长为183天/366天。
  11. 11. 本保险仅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境外地区(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的保险责任。
  12. 12.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被保险人。
  13. 13. 本保险为本保单所载之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提供24小时的保险保障,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仅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公国、马耳他、保加利亚及罗马尼亚等国家和地区。
  14. 14. 签证拒签保障说明: 1)本项责任仅承保一次被保险人因被旅行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拒签所导致的已实际支出但无法退回的签证费用损失。  2)本项责任的起保时间为:投保次日凌晨00:00和主险责任生效日前90天23:59:59的较晚者。终保时间为:主险责任生效日前一日23:59:59。签证申请时间和被拒签时间必须同时在此期间内,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此项责任。3)本产品投保时间必须在被保险人向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包括网上申请、支付签证费用、递交签证材料)当日前一天23:59:59前,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签证拒签相关责任。4)如被保险人曾被任一国家使领馆拒签,投保本产品时不享受签证拒签保障。 5)本项责任的赔款仅能支付给被保险人,理赔时需要提供被保险人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
  15. 15.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有固定居住地。不承保回原国籍。如涉及紧急救援,将送返至被保险人在中国的常住地址。
  16. 16. 本保险不承保外籍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的或其拥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国家或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但不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
  17. 17. 退保规则:保单生效前可申请全额退保,已生效的旅行险年单保单无理赔时,可按照条款退还未满期净保费部分(未满期净保费=净保费×(1-m/n),其中,m 为已生效天数,n 为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日期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已生效且已出行的旅行险短期保单,本保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费。
  18. 18. 本保险单项下适用评残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具体伤残评定标准内容可见文件《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
  19. 19. 对于旅行目的地为尼日利亚和刚果民主共和国,不承保任何医疗费用。
  20. 20. 本保险扩展承保商务旅行,商务旅行是指被保险人被委派从事以商务为目的的旅行,对于商旅出行的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为1-3类,3类以上人员不予承保,不承保任何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以及劳务人员。如客户投保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职业类别不属于本保险可承保的职业范围,则发生相关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保任何赔偿责任。职业类别请参考《意外险职业表》
  21. 21. 本保险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责任中,尼泊尔(国家)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为8000元。
  22. 22.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23. 23. 本保险产品不承保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人数超过150人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业务)。
  24. 24. 被保险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发至境外旅行或从境外旅行返回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延误和行李延误仅承保被保险人搭乘境内直飞境外/境外直飞返回境内的国际航班时发生的延误(国内转机延误不属于保险范围)。
  25. 25. 本保险合同所载各项保险利益不承保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者为该次旅行预订相关旅行服务时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发生该保单上所载任何一项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服务供应商、政府、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罢工或旅行目的地的突发传染病、军事演习。
  26. 26. 本保单提供境外救援服务,若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救援请拨打客服电话:+86-21-38295959,+86-400-820-7031(全球)。
  27. 27. 在本保单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罹患附加条款中列明的突发性疾病,自发病之时起算48小时内因该疾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单合同列明的限额给付突发性疾病身故保险金。
  28. 28.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保障期限自动延期最长不超过10天。

保险条款

附加条款

  • 报案

  • 提交理赔资料

  • 理赔资料审核

  • 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请您致电400-609-9366进行报案

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理赔流程及纸质材料的寄送地址。

如您不确定现有材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可以将所有资料拍照通过微信小程序“保单微服务”上传,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影像件预审核。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

理赔须知

1、如需报案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全国服务电话:400-609-9366。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资料要求和理赔流程。
4、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以便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申请。
5、一对一理赔协助:我们将全程协助您报案、告知您在当地如何处理、告知索赔所需相关证明资料、并监督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和协助催付赔款等。
6、领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您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建议您选择工农中建交或邮储,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
Q这款产品有紧急救援吗?
A本产品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旅游中遇到紧急情况可拨打紧急救援电话:+86 21-38295959, +86 400-820-7031
Q本产品对境外旅游出发地有要求吗?
A本产品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出发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Q电子保单在哪里下载?
A投保成功后,电子保单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投保人预留邮箱,您也可以通过史带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史带官网在线查询电子保单信息。
Q如何查询验证保单?
A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访问史带财险网址https://www.starrchina.cn/或拨打史带财险客户服务热线4009995507,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提供电子发票。如您需要发票可至官网https://ssinvoice.starrchina.cn/selfservice/invoice在线自助申请,或联系史带保险客服专员,服务专线40099 95507(工作日9:00-17:30)。

保费

元